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把握2026年8月15日第四个全国生态日及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的宣传契机,切实营造大熊猫国家公园司法保护的良好法治氛围,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以下简称“生态法庭”)拟结合工作实际,于近期策划制作一部主题宣传片,系统展示生态法庭在服务保障国家公园建设、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方面的积极探索与工作成效。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全国生态日暨《生态环境法典》法治宣传片制作项目
(二)采购编号:CTEY.CG2026000009
(三)采购限价:7万元
(四)项目背景:
为创新法治宣传形式,以艺术化、诗意的视听语言诠释《生态环境法典》精神,展现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在生态司法中的独特价值,特策划制作本宣传片。拍摄主旨以“叶脉”为视觉母题,通过微观与宏观交织的叙事,传递“万物有脉,法护其生”的核心理念。(详见比选文件“第二部分 项目要求”)
(五)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完整填写附件一《项目报名表》,以 PDF 扫描件形式将报名表与供应商营业执照(均需加盖公章)发送至指定邮箱以获取本项目比选文件。
报名文件收取邮箱:18180975971@163.com
比选文件领取时间:2026 年 8 月 3 日至 2026 年 8 月 5 日( 9:00-17:00)
(六)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方式:
供应商应于 2026 年 8 月11日 9:30(北京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送达或邮寄至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湖畔路西段 123 号天府新经济产业园 D 区 A3 栋办公楼 814 号。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
二、评审时间及方式
比选时间:2026 年 8 月11 日 9:30
评审方式:采用比选方式,依据比选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及程序,择优选取 1 家合格供应商。
三、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响应文件的构成
(一)响应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五)项目报价表
(六)商务条款要求应答表
(七)技术服务条款要求应答表
(八)项目实施方案
(九)既往业绩一览
(十)其他材料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
联系人:方老师
联系电话:028-81255676
附件:
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全国生态日暨《生态环境法典》法治宣传片制作项目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