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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守法律红线,守护国宝家园
2026-05-13 | 发布者: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 | 阅读数:2712

户外活动本是一种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户外爱好者可以按照开放合规的登山路线进行户外登山活动,文明安全、依法有序地享受山野乐趣。

但这些年,随着户外登山、野山徒步的兴起,很多人不再满足于成熟景区步道,盲目追捧小众野线、深山秘境,一味追求原生态、无人打卡的探险体验,全然忽视安全警示、属地管控与法律法规擅自闯入未开发、未开放的山野区域,这类行为不仅把自身置于滑坡、迷路、山洪、野生动物出没等多重危险之中,更会破坏生态环境、惊扰珍稀动物,公然触碰生态保护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园法》法律红线。


2026年5月11日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通报了一起典型违法案例

大熊猫国家公园成都片区横跨都江堰、彭州、崇州、大邑四县(市),这里崇山峻岭、沟壑纵横、林海苍茫,保存着完整的原始生态系统,是大熊猫、川金丝猴、四川羚牛、雪豹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以及小熊猫、红腹角雉、红腹锦鸡、豹猫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家园,也是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关键区域。

为守护这片生态瑰宝,园区依法实施严格分区管控,核心保护区与大量未开放的一般控制区全面禁止擅自进入。然而,其中不少区域因网络炒作、户外博主打卡推荐,成为驴友追捧的“网红野山”“秘境打卡点”,一些人员违规闯入,严重威胁生态安全与自身生命安全。

彭州这起事件再次敲响警钟:大熊猫国家公园绝非 “野游秘境”,请严格守法,不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开放的山野区域;组织或参与 “野山徒步”,不仅危险,更涉嫌违法。


法律红线:国家公园分区管控

(一)核心保护区:全面禁止无关人为活动(《国家公园法》第27条)

除下列活动外,国家公园核心保护区内禁止人为活动:

1、为保护国家公园开展的调查监测、生态修复、管护巡护等活动,科研观测、基础测绘、文物保护、防灾减灾、应急救援活动,以及国家机关依法履行执法职责确需开展的活动;

2、原有居民必要的生产生活活动,以及确需保留、无法避让的已有重要基础设施的运行、维护;

3、为维护国家安全、实施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确需开展的活动;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活动。


人为活动除上述外均禁止,例如:

?经营性开发:旅游开发、矿产开采、工业建设、房地产开发等。

?生产经营:规模化养殖、采伐、开垦、捕捞、狩猎等。

?公众活动:未经批准的进入、游览、露营、探险、拍摄等。

?其他:污染排放、引入外来物种、擅自建设设施等。

大熊猫国家公园成都片区内,彭州铁瓦殿、九峰山、龙门山未开发段;都江堰赵公山西线/无人区、龙池未开放区;崇州鸡冠山深处、琉璃坝深处、九龙沟深处;以及大邑西岭核心区、西岭雪山无人区、唐王坝、锯齿山等区域,均属核心保护区或未开放管控区,这些地方,一律严禁擅自进入、徒步、穿越、露营。

(二)一般控制区:活动严格受限,禁止擅自闯入(《国家公园法》第28条)

1、国家公园一般控制区内仅允许开展下列人为活动:

2、核心保护区允许开展的活动;

3、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且无法避让的重要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维护;

4、古生物化石调查发掘,基础地质调查,战略性矿产资源远景调查和规定范围内的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

5、科普宣传、生态旅游、教育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活动。


除上述外,一般控制区禁止的活动例如:

?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开发建设、商业经营、工业生产等。

?超出生态承载力的旅游活动、破坏性采集、非法捕捞狩猎等。

?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破坏生态廊道与栖息地等。

违法后果:从严处罚,责任自负

擅自进入:罚款+追责

《国家公园法》第55条

在国家公园核心保护区内开展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以外的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违法修筑设施或者进行工程建设的,责令限期拆除、恢复原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生态破坏的,责令限期修复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国家公园法》第56条

在国家公园一般控制区内开展本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以外的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违法修筑设施或者进行工程建设的,责令限期拆除、恢复原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生态破坏的,责令限期修复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国家公园法》第59条国家公园区域内的单位、个人以及进入国家公园的人员不服从国家公园管理机构管理的,国家公园管理机构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构成扰乱公共秩序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安全与行为守则:文明守法,守护家园

(一)严守入园禁令

大熊猫国家公园核心区严格遵守《国家公园法》规定,全面禁止擅自进入;一般控制区仅依法开放官方指定的科普、生态旅游线路,严禁违规闯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

不参与任何网络 “野游攻略”“小众秘境团”,不购买违规户外服务;

远离彭州铁瓦殿、九峰山、龙门山、都江堰赵公山等高危未开放区域。

(二)正规户外,安全出行

登山徒步仅选择正规景区,提前规划路线、查天气、告知亲友行程;

装备到位:穿鲜艳颜色登山服、防滑登山鞋,携带地图、指南针、手电、绳索、急救包、雨衣等;

结伴而行、保持手机畅通;遇雷雨/大风/浓雾,立即撤离至安全区域,不在悬崖、树下、高处停留。

(三)敬畏自然,守护国宝

不进入大熊猫栖息地,不投喂、不惊扰、不丢弃垃圾,维护生态原真性;

发现违规组织登山、擅自入园、破坏生态等行为,及时向林业、文旅、公安部门举报;

树立安全第一、敬畏法律、尊重自然的意识,拒绝“挑战极限、寻求刺激”的侥幸心理。

巡护员在警示标牌前

大熊猫是中国国宝,国家公园是生态瑰宝。彭州案例再次警示:无视法律闯入管制区,既是对生命的漠视,也是对生态的破坏,让我们严格遵守《国家公园法》,只走合规开放路线,远离野山违规探险,共同守护大熊猫国家公园。



来源:成都大熊猫国家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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