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阿坝州茂县。中国古羌城的羊皮鼓声如约敲响。
这一天,茂县人民法院与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用一场持续全天的活动,为即将到来的“六五”环境日提前预热。活动主题是“石榴花开聚法治力量·司法同行建生态家园”,活动的重头戏是一个新机制的落地——“民族团结进步共享生态法庭机制”。
从古羌城广场的普法市集,到凤仪法庭的调解现场,再到下午的揭牌仪式和专题研讨,一个跨区域司法协作的新样本正从纸面走向实践。
古羌城里的普法课
上午九点,古羌城景区刚开门迎客,广场一侧的“云朵上的法治市集”已经摆开了。几张长桌上铺着蓝布,展板一字排开。一块展板上印着几株兰草,标注“野生蕙兰,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另一块印着一条四脚小鱼,写着“西藏山溪鲵,俗称羌活鱼,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每块展板下方都附有法条摘录和真实案例简介。

“这东西我见过,山里头溪沟里有。”一名中年男子指着羌活鱼的照片说。
“对,但抓不得。”茂县法院干警吴宗桥递过去一张宣传折页,“你看这个案子,男子捕捉69尾西藏山溪鲵被判刑。”
“抓几十条鱼也要判?”旁边有人凑过来。

"法律不问大小。即将施行的生态环境法典对生物多样性保护有明确规定,危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哪怕数量不大,也可能构成犯罪。"成铁二院干警刘澳霜说。
在互动区域,普法被设计成互动游戏。游客答对环保法律题,可获赠一个熊猫样式的杯垫。题目涵盖国家公园禁止性规定、野生动植物保护常识,不少人一边翻手机查法条一边答题,现场气氛活跃。法官刘笑被几个游客围住,反复问野生兰草的事。
“蕙兰不能挖,这是明确的。不只是挖,收购、运输、出售都是违法的。”刘笑举了一个真实案例:一女子携带采挖的55株野生兰草准备乘火车带回家中栽植被民警查获,女子因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3000元。

流动咨询点设在古羌城入口,一上午接待了上百位群众。问题很多很具体:游客在景区摔伤责任怎么划分?野猪拱了庄稼找谁补偿?景区修栈道占了林地怎么维权?法官逐一记录,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需要核实的留下联系方式后续跟进。
藤椅上的调解
古羌城普法正酣,数公里外的凤仪法庭也在进行一项重要工作——庭前集中调解。
凤仪法庭是茂县法院的派出法庭,2016年被确定为全省法院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单位。走进法庭,墙面挂着羊皮鼓和羌红,审判区摆的不是法台高椅,而是几把藤椅围成一圈。茶几上有茶壶和水杯。
“家事纠纷当事人情绪容易对立,藤椅坐着舒服,身体放松了,话才好说开。”凤仪法庭庭长介绍,这个“藤椅法庭”的调解成功率在当地有口皆碑。
调解室设在凤仪法庭二楼。成铁二院法官胡晓莹主持,凤仪法庭一名法官和一位特邀调解员参加。

今天的调解不限于家事。成铁二院5月以来受理了3起茂县当地的民事案件,涉及文旅开发、林权争议和环境侵权。两家法院决定借活动契机,依托即将成立的共享生态法庭机制,在凤仪法庭同步组织庭前集中调解。
“法律是准绳,但化解矛盾需要多一把‘钥匙’。”胡晓莹说,羌族传统讲究“有事找寨老,有理靠释比(羌族祭司)”,共享生态法庭机制就是要让民族智慧与现代法治共鸣。
一块牌子的分量
下午两点,活动重心转移至茂县法院会议室。
“民族团结进步共享生态法庭机制示范点”揭牌仪式在这里举行。会场坐得满满当当——四川高院、阿坝中院、成铁中院的负责同志来了,茂县检察院、公安局、生态环境局、林草局、文旅局、民宗局的相关负责人来了,还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茂县法院院长毛辉直言:“茂县地处大熊猫国家公园和多个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环境资源案件逐年增多。茂县又是羌族聚居区,很多纠纷不光涉及法律问题,还涉及基层治理。靠一个法院单打独斗不行,必须整合力量。”
成铁二院院长江海燕讲了法庭面临的办案困难:成铁二院集中管辖环境资源案件以来,跨区域办案面临不少困难——案件管辖分散、民族习俗差异、生态修复难等现实挑战。“共享生态法庭机制就是要解决这些问题,把专门法院的专业优势和地方法院的属地优势结合起来。”

在与会人员的见证下,两位院长签署了《“民族团结进步共享生态法庭机制”建设方案》(下简称《方案》)。随后,两位院长缓缓揭开红绸——“民族团结进步共享生态法庭机制示范点”牌子赫然亮相。

牌子不大,分量千钧。《方案》提出“三个功能定位”——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基层和谐与民族团结、助推高质量发展,每个定位下都有具体机制支撑。
《方案》提出聘请羌族“寨老”、释比等担任特邀调解员,构建“村寨—乡镇—法庭”三级调解网络;提出建立“法院+林长+管护员”联动机制,聘请管护站业务骨干担任“生态技术调查官”参与案件审理;还提出在重点景区设立流动服务点,为涉文旅纠纷提供“立审执”绿色通道。
揭牌仪式后,以“民族团结进步共享生态法庭机制示范点”实质运行为推动生态法治实践的重要起点,一场关于《生态环境法典》生态修复章节的专题学习研讨热烈展开。与会人员聚焦法典中生态修复章节开展专题学习,旨在系统理解其立法精神与制度设计,探索深化协同共治推动生态修复、筑牢生态屏障的务实路径。
成都环境资源法庭庭长周冀介绍了一份征求意见稿——《关于在集中管辖环境资源案件中规范化开展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这份文件涉及修复标准、验收程序、资金监管等实操问题,与会人员讨论热烈。
四川省人大代表苗双喜将“民族团结进步共享生态法庭”这一机制形象地概括为“三把钥匙开一把锁”:以司法审判定分止争,以生态保护守住底色,以民族治理凝聚共识。“这不是简单的巡回办案,而是把法庭变成生态文明理念的播种机。”苗双喜认为,这一路径成功将法律力度与民族温度相融合,走出一条“以法治护生态、以生态聚民心、以团结促治理”的差异化基层新路,实现了生态保护与民族团结的双向奔赴。
如果说苗双喜代表关注的是“人”的向心力,阿坝州政协委员许维宏则将视角精准地落在了“山”的修复上。他提出了一手抓“堵”、一手抓“疏”的务实策略:一方面,要以雷霆之势强化执法监管,对毁林开荒、乱砍滥伐等违法行为拿出硬举措;另一方面,要将常态化植被修复与森林提质改造从“任务清单”转化为“生态机遇”,实现生态管护与系统治理的科学统筹。
之后,座谈转入更宽泛的议题:法院司法服务如何更好保障茂县的生态保护、文旅发展和民族团结。
文旅局相关负责人说,茂县去年接待游客超过700万人次,旅游纠纷逐年上升,“希望在重点景区设立巡回调解点,小事就地化解”。
四川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能在总结讲话中说:“要提高思想认识,筑牢思想根基,全力打造民族地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新样板;以生态环境保护为支撑,深化恢复性司法与跨域集中管辖,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的绿色本底;以民族团结进步为目标,推动生态司法与民族工作深度融合,服务民族地区共同繁荣发展;以共建共治共享为重点,融入基层治理、强化多元协同,构建‘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新格局。让‘民族团结进步共享生态法庭机制’成为践行《生态环境法典》《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示范窗口,为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推动四川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榴花映日,羌山之巅,随着“民族团结进步共享生态法庭机制示范点”正式落地,跨区域司法协作、民族特色解纷、全域生态普法的全新工作蓝图正徐徐铺展。中国古羌城的羊皮鼓声愈发铿锵。
来源:四川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