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动态
院领导 综合办公室 立案庭 刑庭 法警队 纪检组 执行局 民庭 政治处 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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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
部门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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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2006-10
书记员岗位职责
  1、在局长的领导下配合执行员完成各项执行工作。 2、制作各种笔录,填写法律文书。 3、负责文书校对、装订,在规定时限内装卷归档。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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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2006-10
执行员岗位职责
    1、负责执行本院管辖的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 定、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 决、裁定、调解书和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仲裁裁决书、公证 债权文书。 2、负责承办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书,并按规定程序开展执行工作。 3、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应当按照法 定程序进行审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4、中止、终结的案件,应当按照法定程序经报批后制作民事 裁定书并送达当事人。 5、案件执行完毕后应及时督促书记员在规定时限内归档。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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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
局长岗位职责
    1、负责执行局全面工作。 2、主持召开局务会,组织实施工作计划,完成工作任务。 3、负责本局思想政治教育、业务学习和党风廉政建设。 4、负责执行案件的分配工作并办理执行案件。 5、对需要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案件,提出实施意见,报请主 管院长批准,并精心组织实施。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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