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6日,西昌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仅用时半天就圆满调结一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
2018年10月10日下午,德昌县永郎镇永春村3组村民代X群到田间劳动,经过成昆线永郎火车站新五线北货场时意外摔倒,掉入货场排水深沟中因颈椎摔断致死。德昌县公安局永郎派出所及德昌铁路派出所均派人到现场勘验,认定永郎火车站新五线北货场排水沟年久失修,疏于管理,既无任何防护措施,又无安全警示标识,存在明显安全隐患。且排水深沟边的便道是代X群到田间劳动的必经之路。代X群的意外死亡与货场排水深沟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2019年2月,原告代X春(系死者之姐)、代X敏、代X俊(均系死者弟弟)在与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西昌车务段协商赔偿无果后,遂向德昌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西昌车务段承担相应的的法律责任。西昌车务段对案件提出管辖异议后,德昌县人民法院遂裁定将案件移送西昌铁路运输法院审理。
西铁法院立案庭收到案件后,立即依法登记立案。为体现简案快审,便民诉讼的为民理念,立案庭高殿宝法官在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并约定了时间后,决定由诉讼服务中心直接对该案进行调解。调解中,原、被告对事实均无异议,但对责任划分及赔偿金额僵持不下,几番磋商都不能达成一致。面对僵局,高法官带领法官助理及书记员分头对双方做耐心细致的调解说服。在厘清当事人双方应承担责任的基础上,就法定赔偿原则及数额为双方析法明理,缩小分歧。但原、被告仍不能达成一致。办案团队牺牲午休时间,着重对双方展开了换位思考,相互体谅的调解说服工作,终于促成原、被告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被告一次性支付补偿金55067.5元,原告放弃其余诉讼请求。协议达成后,当即制作出民事调解书并送达双方。
该案顺利调解结案,不仅及时化解了一场民事纠纷,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体现了西铁法院积极推进诉讼服务中心“便民化”进程,充分发挥诉讼服务中心“门诊部”作用,把案件繁简分流,高效审理的工作原则和便于人民群众诉讼的司法理念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