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9日,西昌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诉服中心)仅用时半天时间就圆满调结了一起侵权纠纷案件。
2019年2月11日,在攀枝花市格里坪村二组兆壁崖处,发生山火,造成果园主郑X祥园内的大面积芒果树、花椒树及酸角树等经济作物被烧死,过火面积约6亩。起火原因是果园内设置的9号、10号电杆(该电杆为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西昌工电段所有)上的电线起火。该火灾造成原告的大面积芒果树、花椒树及酸角树等经济作物被烧死,并烧坏了灌溉树木使用的胶管,造成郑X祥受损17万元。2019年7月4日,郑X祥得知案件管辖权属于西昌铁路运输法院后,通过电话联系上立案庭高殿宝法官,讲述了事情经过以及状告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西昌工电段(分公司)的打算。为节约当事人的司法成本,践行司法为民的办案理念,高法官一边安抚郑X祥的激动情绪,一边与西昌工电段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询问相关事实情况。沟通中,郑X祥与西昌工电段对事发经过均无异议,但对责任划分及赔偿金额僵持不下,因此双方当事人表示想到西昌铁路运输法院进行调解。双方到法院后,高法官分头对双方做耐心细致的调解说服,在厘清当事人双方应承担责任的基础上,就赔偿原则及数额为双方析法明理,缩小分歧。最终,原、被告双方就分歧达成一致,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被告一次性支付补偿金125000元,原告放弃其余诉讼请求。协议达成后,当即制作出民事调解书并送达双方。
该案顺利调解结案,不仅及时化解了一场民事纠纷,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体现了西铁法院积极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实质化进程以及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的办案理念。
编辑:王妮丹
文字:西铁法院立案庭
图片:王文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