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9日上午,西昌铁路运输法院远赴异地通过网络远程视频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诈骗案,当庭对被告人张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该案也是我院首次异地通过互联网公开开庭审理刑事案件。
庭前准备,万无一失。
由于本案的被告人张某某属于异地关押,结合疫情期间看守所实行封闭式管理的特殊情况,我院受理该案后立即决定异地“网络庭审”本案,保障疫情期间公平正义“不掉线”。为保证首次异地“网络庭审”顺利进行,副院长刘成德亲自担任本案的承办人,在庭前多次联系峨眉山市人民法院、峨眉山市看守所,协调开庭时间、设备调试等,确保开庭工作万无一失。
顺利开庭,当庭宣判。
随着清脆的法槌声,我院首次异地“网络庭审”正式开庭。审判员首先核实了被告人的身份信息,并向其宣告了诉讼权利。其后,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当庭宣判,庭审进程有序进行。庭审全程录音录像,并通过互联网直播,确保本案虽然是异地“网络庭审”,但是公平公正不打折。
疫情未消,担当不减。
疫情未消,担当不减;网络开庭,利国利民。西铁法院坚持重视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审判工作不放松。此次开展异地网络开庭,是西铁法院立足实际开展的一次执法办案模式的新探索,为保证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法院工作的正常顺利进行提供了新思路。
文字:西铁法院综合审判庭
图片:陈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