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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立案,当天结案,当事人拍手称赞
2020-06-27 | 发布者: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 | 阅读数:1188

随着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开展,我院也开始尝试案件繁简分流,提升案件审理效率。2020年6月15日,我院受理了一起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当天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完毕。

2020年1月15日傍晚19:14分左右,原告吉伍子拿在峨攀线西昌北车站内K547+450m处,扒停留在车站棚车被铁路的接触网电击致伤,原告受伤后被送往医院救治,后双方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

原告电话咨询该案是否由我院管辖,立案庭高殿宝法官在了解案情后,认为该案案情简单,事实争议不大,遂电话通知原被告双方于2020年6月15日到我院进行调解。

经过立案庭高殿宝法官向原被告释法明理,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完毕。从当事人立案到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履行完毕,前后仅用时半天,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对法院的办案效率赞不绝口。

 

编辑:何开元

文字:西铁法院立案庭

图片:何开元

 

 

 

 

【编辑:张福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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