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园法》已于2025年9月12日颁布。为认真贯彻实施国家公园法,努力营造大熊猫国家公园保护良好司法环境,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以下简称生态法庭)拟结合工作实际,于近期拍摄1部以展示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工作为主题宣传片。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守护青山国宝 铸就司法屏障》主题宣传片制作项目
(二)采购编号:CTEY.CG2025000011
(三)采购限价:12万元
(四)项目背景:
为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园法》,生动展现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在服务保障国家公园建设、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方面的积极探索、工作成效与典型案例,提升公众对国家公园法治建设的认知度、支持度和参与度,特策划制作本主题宣传片。
(五)项目时间:2025年11月-12月
(六)项目地点:四川
(七)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完整填写附件一《项目报名表》,以PDF扫描件形式将报名表与供应商营业执照(均需加盖公章)发送至指定邮箱以获取本项目比选文件。
报名文件收取邮箱:18180975971@163.com
比选文件领取时间: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4日(9:00-17:00)
(八)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方式:
供应商应于2025年11月21日10:00(北京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送达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湖畔路西段123号天府新经济产业园D区A3栋办公楼814号。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二、评审时间及方式
比选时间:2025年11月21日10:00 - 12:00
评审方式:采用比选方式,依据比选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及程序,择优选取1家合格供应商。
三、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响应文件的构成
(一)响应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五)项目报价表
(六)商务条款要求应答表
(七)技术服务条款要求应答表
(八)项目实施方案
(九)既往业绩一览
(十)其他材料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
联系人:方老师
联系电话:028-81255676
附件:
项目报名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