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以下简称“比选人”)拟对“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餐饮服务项目”采用比选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
一、采购编号:CTEY.CG2025000010
二、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餐饮服务项目
2、项目地址:成都市天府新区天府新区湖畔路西段123号天府新经济产业园D区A3栋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建筑面积共2013.97m2)。
三、资金情况
1、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50万元人民币。
四、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项目概况(二)采购需求”及“(三)服务要求”。
五、比选申请人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比选邀请在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官方网站(http://www.ctey.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六、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比选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七、领取比选文件时间:
比选文件自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19日09:00-17:00(北京时间)在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湖畔路西段123号天府新经济产业园D区A3栋办公楼814号获取。
本项目比选文件无偿获取(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比选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提供单位介绍信(需注明项目名称、纳税人识别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经办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注:身份证明文件带原件查验,比选人留存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以上信息因经办人填写不完整或错误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经办人自行承担。
现场获取比选文件(请自带U盘拷贝比选文件电子版本)。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25日10:00(北京时间),比选申请人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送达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湖畔路西段123号天府新经济产业园D区A3栋办公楼814号。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比选人恕不接收。本次比选接受以邮寄、现场方式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不接受电子邮件、传真方式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
九、比选时间和地点:
比选时间:2025年11月25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比选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湖畔路西段123号天府新经济产业园D区A3栋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八楼会议室。
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比选人: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
联系人:方老师
电 话:028-81255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