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信箱
院长信箱
欢迎您进入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院长信箱,感谢您对我院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留言人李新文留言时间2025-02-21 15:20
标题  654212077@qq.com
留言内容  申请执行人武汉炜熠工程劳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中国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租赁、买卖合同纠纷二案[案号:(2025)川7102执53、54号]在贵院执行案,申请人申请执行的事项包括租金1598459元、货款767296元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现贵院已成功冻结了租金、货款及执行费,在被执行人账户存款充裕的情况下,执行法官不愿意冻结迟延履行金(约30万元),理由是申请人在执行申请书中未明确迟延履行金的具体金额。本人认为,在执行申请书中,申请人已明确要求执行迟延履行金,且申请人在申请执行时并不知晓法院何时能冻结扣划到位,无法计算具体的金额,且其他法院在实际操作时均是由执行法官计算迟延履行金,或要求申请人另行提交迟延履行金的计算依据,并不存在迟延履行金金额不明确而拒不执行的问题。请领导解决为感!
回复人童婷婷回复时间2025-04-29 14:49
回复内容  您的来信已由我院专人负责登记,经初步审核,您反映的延迟履行金问题,我们已详细记录。 关于延迟履行金的计算问题,应由申请人提供具体金额或提供计算标准,该案的申请执行人并未提供申请执行延迟履行的具体金额,也未提交具体的延迟履行金计算标准,如申请执行人认为延迟履行金应由法院执行,请提供具体的计算依据,由执行法官进行审核,具体的执行中事项,请及时与执行法官进行联系。 再次感谢您对法院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留言人王俊俊留言时间2024-12-20 22:53
标题  1786634035.con
留言内容  并未收到任何短信,或通知直接冻结我个人微信零钱。三、公平审判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府5当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然而,本案中,将案件提交到异地法院,可能会给复议人造成不便和经济损失,复议人本身经济条件已经非常薄弱,日常生活非常困难,还没有工作。查封冻结、止付后导致复议人最基本的生活费都没有了,导致复议人的生活及精神状态更加雪上加霜,此行为严重影响了复议人的合法权益583鉴于上述理由,复议人特此申请贵院对本案进行复议,同时请求贵院撤销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文书编号:(2024)川7101执保6978号。此致
回复人童婷婷回复时间2025-04-29 14:48
回复内容  您的来信已由我院专人负责登记,经初步审核,(2024)川7101执保6978号,系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立案受理,请致电或书面邮寄相关材料交由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进行办理。 再次感谢您对法院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留言人周顺平留言时间2024-12-12 03:50
标题  1094364672@QQ.COM
留言内容  院长你好,本人微信零钱于2024年10月15日被该院冻结,微信冻结页面显示(2024)川7102执保74号,10月16日收到的裁定书财保23号之六十八。申请人未起诉或仲裁,本人微信零钱至今未解封,收到的裁定书在中国裁决官网没看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存在异议和造假 ,根据小额花钱合同约定管辖法院在深圳南山区 ,根据裁定书上所写本人并未在四川浩嘉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工作或是接触,与本人没有任何关系。债权转让本人并不知晓,也从未有过任何签名。如果还不解封本人会向该院上级部门或是纪委检举投诉,不合法违规操作还能冻结本人微信零钱这么久,本人怀疑法官陈辉滥用权力收受贿赂。
回复人童婷婷回复时间2025-04-29 14:48
回复内容  您的来信已由我院专人负责登记,经初步审核,您反映的冻结账户问题,我们已详细记录。本案系申请执行人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据我院作出的(2024)川7102财保23号民事裁定书申请执行保全,其中被保全人之一的四川浩嘉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住所地位于我院管辖范围之内,故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我院已对本案的被保全人财产进行执行保全,案号为(2024)川7102执保74号。 根据我院对本案办理的具体情况,我院采取保全措施冻结您的银行账户已由我院执行部门进行处置,并于2024年10月15日冻结账户,并于2024年12月19日解除冻结。 再次感谢您对法院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留言人吴飞飞留言时间2024-12-04 17:37
标题  563727887@qq.com
留言内容  尊敬的院长,您好 本人在2024年10月15日收到微信零钱被冻结微信支付功能被冻结,随后在微信客服查询到内容如下:“依据法律规定及有权机关的要求,现对你的微信支付账户限制了支付功能。如有疑问请联系执法机关,依据法律规定及有权机关的要求,当前账户零钱已被限制使用。执法机关: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文书编号:(2024)川7102执保74号,联系电话:028-68152962,11月1日支付宝账户也被冻结。rnrn一、电话打通后,称贷款平台委托他们冻结,并且联系电话为第三方催收公司。在此之前我并未收到任何案件消息,也未收到任何纸质文件。突然的冻结支付宝账户和微信零钱和限制微信支付与支付宝支付对本人的日常生活造成极大影响。rnrn二、本人在成都市人民法院网、也并没有查询到文书编号:(2024)川7102执保74号保全文书。之前也没收到任何诉讼文件,就随意冻结本人微信零钱限制支付。rnrn本人目前为止没有在成都市铁路运输第二法院查询到关于本人案件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人所辖地管辖,被告住所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本人户籍地是在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经常居住地也在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所以成都市铁路运输第二法院对本案均不具备管辖权。请贵院解冻微信零钱和解除我的微信支付限制
回复人童婷婷回复时间2025-04-29 14:47
回复内容  您的来信已由我院专人负责登记,经初步审核,您反映的冻结账户问题,我们已详细记录。本案系申请执行人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据我院作出的(2024)川7102财保23号民事裁定书申请执行保全,其中被保全人之一的四川浩嘉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住所地位于我院管辖范围之内,故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我院已对本案的被保全人财产进行执行保全,案号为(2024)川7102执保74号。 根据我院对本案办理的具体情况,我院采取保全措施冻结您的银行账户已由我院执行部门进行处置,并于2024年10月15日冻结账户,如您与申请执行人达成还款协议,可向本院书面申请解除冻结。 再次感谢您对法院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地址:成都市天府新区湖畔路西段123号   邮政编码:610000  联系电话:028-81255631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