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政治处主任领导下负责全院干部工作。
2、 按规定办理人事任免、人员增减、职级变化、法官等级
评定和统计报表等具体工作。
3、负责劳资工作,按规定办理劳动工资、考勤统计、清算、
各项奖金的发放、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社保及统计报表
等工作。
4、负责党组会议、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记录。
5、负责人事档案的管理。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