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刑事审判庭全面工作。
2、主持召开庭务会,实施工作计划,完成工作任务。
3、负责本庭思想政治教育、业务学习和党风廉政建设。
4、负责刑事案件的分案工作,指定审判长及合议庭成员,对案件审理的各个环节加强指导、监督。
5、担任审判长审理重大、疑难民事案件,总结经验,指导刑事审判工作。
6、对重大、疑难案件和合议庭讨论分歧较大的案件,向主管院长汇报将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