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审理刑事案件。
2、审理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审结。
3、所审案件均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得当,程序合法,文书齐全。
4、制作裁判文书,做到结构严谨,层次清楚,用词准确,论据充分,无错、漏字,确保文书质量。
5、案件审结后,及时报送司法统计材料,及时向书记员移交案卷。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