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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铁法院利用“点对点”查控追回欠款 当事人寄送锦旗深表谢意
2015-06-09 | 发布者: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 | 阅读数:906

6月1日,云南省大理市的申请执行人马永利、章敏、杨明将一面绣有“心怀群众真心为民 秉公执法 热情服务”字样的锦旗寄到我院执行局,对我院执行法官艰辛为他们执行回共计88660元运输费表示感谢。

2008年,马永利、章敏、杨明分别申请执行同一被执行人李永祥客运合同纠纷三件执行案件,经云南省高院委托四川省高院并经成铁中院指定我院执行。2008年10月16日我院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前往攀枝花市执行,经多方调查取证,均未获取被执行人李永祥任何财产线索,而且李永祥及其妻李鑫已于2008年8月6日将户口迁出攀枝花市,无法查找到李永祥的下落和财产线索,因此我院建议委托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08年12月15日云南省大理市人民法院裁定三案中止执行,待有可供执行的条件后由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虽然三件案件已经中止执行了,但我院一直没有放弃三案的执行。

在“转变执行作风  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中,我院将三件执行案件纳入清积范围进行清理,充分利用攀枝花市中院“点对点”网上查控系统,查询到李永祥在云南省昆明市开设的2个银行账户上有存款30余万元。为防止和减少存款被取走的风险,院领导当即决定前往执行。在做好执行预案和跨省执行相关准备工作后,2015年3月18日执行法官千里迢迢奔赴云南省昆明市,到达执行地昆明市后,执行法官不顾长途奔波的辛劳,争分夺秒立即投入执行当中,全额强制扣划了李永祥在银行的存款88660元,圆满执结了三起赖账长达六年多的案件。随后,我院通知三案申请执行人,他们感到很吃惊、意外,也不敢相信,事隔六年多法院还能追回全部欠款。今年5月27日,三案申请执行人马永利、章敏、杨明收到我院转交的执行款后,打来电话感谢执行法官对三案付出了辛勤的汗水和艰苦的努力,不辞辛劳、长途奔波为他们追回欠款,后于6月1日将一面锦旗寄到我院执行局表示感谢。

三件标的不大的外省委托案件,在我院执行法官坚持不懈、艰辛努力下终告圆满执结,有力维护了法律尊严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生动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和“能动司法”理念

 

【编辑:张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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