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西昌铁路运输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2016年11月15日,一铁路货物敞车(C70 1707087)送入西昌南站货场5线进行卸车作业,现场装卸作业由西昌南站劳动服务公司负责。在作业过程期间,货运员多次劝阻进入机械安全作业区域内点件的收货人和汽车司机退到机械安全作业区域外。当日下午,当班货运主任在巡视检查时听见有人呼叫“有人被钢管砸倒了”,便立即赶往事发现场,发现汽车司机杨林祥被铸铁管砸倒在地,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后受害人家属于2016年11月18日起诉到我院,要求被告西昌南站劳动服务公司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等损失共计800000.00元,并承担诉讼费。
我院立案庭收到案件后,当场依法登记立案。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当即组织双方调解。调解中,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的劝导、说服工作,并进行详细的法理分析。经反复协调,终于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西昌南站劳动服务公司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等损失共计800000.00元,立案法官当即制作民事调解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
该案的圆满解决,及时有效地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