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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铁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
2017-11-17 | 发布者: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 | 阅读数:983

11月17日,我院成功调解一起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2017年7月17日,拉某在成昆铁路尼日—苏雄间成都铁路局西昌供电段35KV电源线27#-28#杆处,正干农活时意外被高压电电击受伤,导致左脚大拇指烧伤切除和身体多处被烧伤。对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拉某遂向法院起诉。

我院立案庭收到案件后,当场依法登记立案。后在征求通知双方当事人意见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中,双方主要针对医院住院期间的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及后期康复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精神抚慰金等赔偿费用产生分歧,调解出现僵局。立案庭法官耐心细致地进行析法明理,并根据案情事实和责任划分找到突破口,逐步消除双方的分歧,找到达成赔偿的共识。经长达4个小时的连续调解工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赔偿协议。成都铁路局西昌供电段承担拉某医院住院期间的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及后期康复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精神抚慰金等全部费用共计200000元。

协议达成后,立案庭法官当即制作出民事调解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使案件得以及时、圆满解决。西铁法院立案庭优质高效的办案方式、工作作风,获得双方当事人一致称赞。

 

【编辑:王文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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