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调研
调研第五十八期
2008-01-23 | 发布者: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 | 阅读数:887

 

 

58

西昌铁路运输法院                    20071120

 

强化安全意识  提高保障能力

 

于泳

司法警察作为法院工作中的武装力量,应把安全意识落实在各项任务当中,那么,具体怎样落实呢?内容如下:

第一、立足本职岗位,强化安全知识学习

西铁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在正常学习以外,利用队务会对全国各地法院、公安系统中出现的枪支丢失、车辆事故,以及监管中出现的人犯脱逃、自伤、自残情况进行了解,对其中典型性的问题进行具体分析,查找漏洞。联系本职岗位,让每位干警知道假设发生在本单位应如何应对,做到人人有体会、有心德。本院的司法警察同时担任驾驶车辆工作,对道路交通法规进行全面深入的学习,通过学习知道了安全驾驶的重要性。另外,因法院公务用车大都是警用车辆,具有其特殊性,不同于一般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影响是极坏的。所以,法警大队学习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警车管理的“五条规定”,即:1、严禁酒后驾车;2、严禁交通肇事逃逸;3、严禁警车私用;4、严禁在非紧急公务时滥用警灯、警报器和道路优先权;5、严禁将警车、警用标志、牌照转借、出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以及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双四条”禁令,即:1、严禁未经批准公车私用;2、严禁酒后驾车;3、严禁擅自将公车交外单位及本单位非准驾人员使用;4、严禁履行警务完毕后,不及时归还枪支。法警大队每位干警都制作出承诺书,并署名,摆放在显眼位置,时刻提醒要有安全意识。

第二、加强安全意识,完善安全制度

司法警察大队在安全保卫工作中,认真落实本院规定的首问责任制,法警值班室与外来人员接触最多,值班法警详细询问来访人员,了解具体工作事务,大件物品交值班室保管,并做好登记。对情绪激动、言语过激的人员严禁进入办公地点。开庭提押人犯时,严格按照交接手续,填写好提押票,对提出的犯人,要戴好械具,多被告提押时,分别进行羁押,防止串供,确保庭审顺利进行。车辆外出协助执行局办案时,坚持每晚18点汇报制度,向院领导、部门领导报告车辆行驶、人员安全等情况,同时在每周一的工作情况汇报会中,对车辆使用、枪支安全管理,值庭、押解人犯、法院安全保卫等各项工作逐一进行详细点评,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制止,并对出现问题的干警进行考核。这样一来,干警们的安全意识得到了较大的提高。

第三、落实安全责任制,提高法警保障力

司法警察外出协助执行局办案时,车辆行驶安全是重中之重的工作,不开超速车,不开霸王车,已成了大队中的“规矩”,一旦出现事故视其是否违规,根据交警部门的处罚责任认证书来认定。若是本部门干警主要责任的对其实行单次和年终双向考核,一票否决,不得评先。对提押人犯,提押票不署名的实行单次考核,不给人犯戴械具的实行双向考核,枪支管理,逾期不按时归还枪支的给予辞退。制度的落实,便于提高司法警察工作的保障力,西铁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多年来认真履行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安全意识,工作作风,廉政纪律从未出现任何违法违纪现象,并多次荣获省高院授予司法警察队伍建设先进集体,两次荣立集体三等功,个人三等功五人六次。通过抓安全意识落实工作,西铁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各项工作取得满意的效果,协助执行,保障能力进一步得到提高。

【编辑:何涛】

地址:成都市天府新区湖畔路西段123号   邮政编码:610000  联系电话:028-81255631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