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 院 调 研
第6期
西昌铁路运输法院 2009年5月20日
司法警察规范化编队管理之我见
廖勇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是人民法院队伍的一支重要组成力量,同时也是人民法院机构设置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以其特有的工作性质担负和执行着大量的司法任务,司法警察作为审判机关唯一的一支武装力量,是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法院《组织法》准确定义了司法警察工作的性质、任务和职责范围,从而确定了法警在法院审判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长期以来法院工作重点以审判为主导致了有的法院忽视了对司法警察队伍正规化的建设和现代化的管理,致使许多人对司法警察的工作职责看法不一,认为法警就是搞后勤保障的只要不出什么大的事情就行了等等,由于多方面因素的制约造成法院内部对司法警察队伍管理存在一些误区和难点,在这种观念的支配下,出现了司法警察流动性大,不安心工作等不正常现象,因此,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中,明确了司法警察实行编队管理,是人民法院体制改革中的一项具体措施,从而使司法警察将以自己的职务为荣,能安心自己的本职工作和岗位,但就如何加强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化编队管理,全面提高司法警察队伍素质,整体推进司法警察工作的有效途径,确保司法警察依法履职,更高、更好地为审判工作服好务是我们目前要根本解决的问题,加强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化编队管理的关键就是要建立一套现代的、科学的,符合审判工作大局、司法警察职能要求、职业特点和司法警察队伍构成的机制,确保法警人员的管理、法警工作的开展、法警业务的运作都必须按照既定的程序、制度、规则进行,减少人为主观因素,追求规范管理和操作,不以司法警察个人的意志变化而变化,不以执法对象的不同而不同。因此,我们应紧紧围绕打基础、抓提高、创一流,的工作思路,以队伍一流、效率一流、质量一流、业绩一流的高标准求真务实,锐意创新,对法警工作规范化建设进行了有益探索,通过不懈的努力,逐步走出一条制度化、科学化、正规化建设的新路子,笔者就如何提高司法警察队伍编队管理的问题和大家作一个探讨。
一、实行编队管理是司法警察正规化建设的必然要求
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是一支准军事化的武装力量,是维护人民法院审判秩序、保障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的唯一一支警务保障力量,在打击犯罪、维护庭审秩序、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等各个方面作出了突出的贡献。司法警察在法院中担负的主要职责是提押人犯、各类民事法律文书的送达,参与协助各类民事案件的强制执行,执行拘传、传唤、司法拘留,等工作和一些法院内部的事务性工作。特别是司法警察还肩负重要的执行死刑任务,这项工作是法官所不能替代的。因此,司法警察队伍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法院审判工作能否顺利的完成,而司法警察队伍素质是和队伍的管理体制和管理模式不可分开的,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司法警察队伍,完成新时期司法警察所肩负的历史使命,编队集中管理就成为唯一的选择,也是司法警察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必然要求。
二、加强机构建设,调整人员结构
为加大落实司法警队伍规范化编队管理力度,在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上狠下功夫,一是加强领导,院长直接分管法警队的工作,领导组织落实法警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二是健全组织,加强法警归队管理。严格按照上级统一协调、统一使用、统一编队管理要求,实行法警全部归队统一管理的办法。三是建立法警队党支部。保证在本院党组、和中院法警支队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强司法警察队伍建设,强化法警的党性修养,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大局意识、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使全体司法警察能紧紧围绕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依法履职。
三、改革创新,建章立制
创新是提高司法警察队伍工作进步的最好动力,也是司法警察队伍永保生机的源泉。形势在不断发生变化,对司法警察的素质要求就更高,随着法院改革的不断深化,司法警察工作也要不断改革创新。努力铸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司法警察队伍,制度是保证,机制是活力。因此,我们要在准确把握司法警察队伍工作发展基本规律的基础上还要根据新的形势任务要求,结合司法警察的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创新机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并将部分制度高标准装订上墙。坚持以人为本,用科学和发展的眼光来规化今后的发展,努力实现司法警察队伍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管理。同时,对司法警察工作实行目标考核,落实岗位责任制,确保各项工作责任明确,落实到每一个人,做到有章可循,有责可究。同时,要做到思想政治教育经常抓,职业道德教育常抓不懈,增强司法警察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端正执法思想,着力解决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确立执法为民的理念,为全面履行司法警察职责、服务审判大局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四、激励司法警察的竟争机制。
司法警察执行的是一项特殊的司法任务。因此,作为一名司法警察要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更要有较强的专业技能等多方面业务知识,同时还应当有强烈的爱岗敬业精神,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法院要解决好法警的职级晋升,工资福利待遇等一系例问题,让有工作能力的人能上的去,让那些没有实际工作能力又坐在领导位子上的人下的来,让每一个法警都有盼头,让他们都能看到希望从而更好的立足于自已的本职工作。
五、编队集中管理要正确处理的关系
司法警察在编队集中管理后要一切服从法院党组的领导,服从命令听指挥。作为司法警察的领导机构,要积极主动地为法院的审判工作服务,以服务审判工作为中心,正确处理好司法警察领导机构同法院领导的关系,寻求法院领导对法警队伍工作的支持、关心、爱护,使司法警察队伍更好地发挥作用。摆正同各庭、科、室之间的关系。司法法警队伍的成长,离不开各庭室的支持。法警所做的工作,就是为审判一线服务,为刑事、民事、执行等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为他们的工作排忧解难,提供强有力的支持。这就要求司法警察领导机构要加强沟通协调,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树立服务意识、大局意识,一切服务于审判。
六、司法警察编队管理具有以下意义
一是可以充分发挥司法警察领导机构的职能作用。司法警察采用编队集中管理模式,可减少无序化指挥,做到事事有计划,管理有步骤,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司法警察领导机构的管理效能。
二是有利于及时、规范地完成所担负的任务。司法警察的任务主要体现在“急、难、险、重”四个字上。无论是刑事看押,还是司法拘留,或对死刑的执行都有很强的规范性、程序性、多重性、突发性,有时还带有一定危险性,如没有严格的组织管理,将难以完成这些艰巨的任务,甚至会造成十分严重的后果。只有编队集中统一管理,实现整体联动、上下联动,才能更好地为审判工作服务。
三是有利于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顽强、业务过硬、训练有素的司法警察队伍。司法警察除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外,还必须进行正规统一的训练,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只有通过严格的训练、规范的管理,才能带出一流的队伍,在关键时刻才能拉得出、打得响,出色地完成工作任务。
通过实行司法警察人员编队集中管理,既有利于明确司法警察的职能和责权关系,明确警务活动的目标,从而使警务人员依法有效的履行警务工作职责,保证更高效能地完成警务任务;也有利于发挥每一个司法警察的工作积极性,充分调动其工作的主动性、能动性和开拓进取精神,从而使司法警察在自己的本职岗位上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还利于促进司法警察队伍的廉政建设,避免和减少组织管理中的失误和不足;同时,对于司法警察队伍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也将发挥重要作用,从而增强司法警察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战斗能力。
七、结语
建立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装备良好、纪律严明、作风过硬、廉洁高效的司法警察队伍,落实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是关键。在当今大量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的新形势下,面对各种矛盾、问题和困难,司法警察编队工作规范化建设一定要认真努力学习“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理论,坚持与时俱进,确保在取得经验、成果的基础上,探索新途径,抓出新特色,拓展新亮点,走有特色的司法警察工作正规化、科学化、专业化管理之路,真正做到与时代同步、与形势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