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 院 调 研
第12期
西昌铁路运输法院 2009年6月10日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促进西铁法院工作又好又快开展
花桂荣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胜俊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讲话中强调,人民法院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必须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坚持“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的工作方针,着力解决好人民法院实现科学发展和服务科学发展的问题,确保人民法院理念正确、审判公正、执行高效、队伍廉洁,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提出法院要在解放思想、统一认识上下工夫,要在司法为民上下工夫,要在执法办案上下工夫,要在队伍建设上下工夫。
按照中央、铁道部党组和铁路局党委以及最高法院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部署要求,我们对制约我院发展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深入调研,对下步改进措施进行了深入思考。
一、当前我院存在与科学发展不相适应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当前,我院主要存在以下与科学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和不足:
(一)人员方面
1.班子
一是思想观念上的不适应。我院地处凉山,地势偏僻,信息闭塞,班子成员有思维定势,思路狭窄,观念陈旧,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期待的要求,感到压力大。二是班子决策、组织、协调能力不强,面对新情况、新问题,办法不够多。三是对政治思想工作要求标准不够高,存在一手硬一手软问题,对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学习不够深入,结合实际,指导工作,做得不够好。四是抓廉政建设办法不够多,也不够深入。对干警八个小时以外业外活动了解不够,管理难度大。五是抓班子自身能力建设和队伍建设的的措施办法还不够多,效果不够好。
2.中层领导干部
一是对政治理论学习重视不够,认为政治教育活动过多,政治学习坐不下来,存在一手硬,一手软情况。二是部分中层领导干部事业心、责任心不强。三是履职能力参差不齐,部分中层干部组织协调能力不强,处理疑难案件和重大问题能力不够。四是工作作风严、细、实不够,缺乏雷厉风行的作风。
3.干警队伍
一是政治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普遍存在对政治理论学习热情不高问题。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科学发展观、“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等重大理论问题理解不深,部分法官存在惯性思维和习惯做法,就案办案,运用政治智慧和法律智慧妥善处理新类型案件和疑难案件的能力还不强。二是法官队伍严重断层,审判力量严重不足。我院定员35人,现员28人,退二线2人,在岗26人,有法官资格的仅11人,除去班子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外,一线办案法官仅有6人。近三年来,上级给我院分配了6名研究生和大学生,仅有1人2008年司法考试过了凉山州线,还要等两年后才能走上审判工作岗位,人才补给周期过长。三是法官的实际办案能力还不能适应新时期审判工作的要求。把握大局的能力、把握法律精髓的能力、运用法律智慧与政治智慧处理疑难案件的能力、驾驭庭审的能力、法律文书制作能力等方面都需要大力加强。四是干警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抵御腐败风险的能力还需要加强。“三同”的问题还没有彻底根治,严格遵守“五个禁止”、“两个规定”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够。五是干警的工作作风需要加强。需要进一步培养严、细、实的工作作风,艰苦奋斗、奉献的精神需要进一步弘扬。
(二)物质装备建设方面
一是房屋设施差。法庭数量少、面积小、配套房屋不齐全、外观陈旧,不符合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标准要求;办公楼主体系砖混结构,抗震能力差,年久失修、外观陈旧,难于保障审判工作需要。二是交通工具不足。我院汽车数量少,车况差,无法满足办案需要。按省高院文件要求,我院办案用车应达到10辆,现在只有7辆,且有2辆已到报废年限。三是现代办公设备不够。手提电脑缺乏,满足不了审判执行工作需要;法庭设施科技水平低,缺乏同步录音录像、数据音像传输系统;缺法庭电子信息显示系统;缺电视投影教学设备。四是办公办案经费少。2008年、2009年我院经费标准只有2万余元。我院地处山区,办案条件差,外地案件多,外出外出学习培训开会多,差旅费、交通费、通讯费支出大,理应得到上级充足的经费保障。
(三)管理方面
一是案件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2006年我院审结刑事案件77件,判处人犯134人,上诉11件,改判2件,改判率为2.5%;2007年审结65件,判处人犯122人,上诉5件,改判2件,改判率为3.0%;2008年审结67件,判处人犯127人,上诉7件,改判1件、发回重审1件,改判发回重审率为2.9%。我院刑事案件的改判、发回重审率比中院制定的控制指标低,但是反映出我院办案的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行政管理还需加强。政令不够畅通;逐级负责制贯彻得不够好;有时工作部署贯彻落实不到位;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不够好;工作上有拖拉现象。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1.转变观念上存在不适应的地方
解放思想,是党的思想路线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应对前进道路上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开创事业新局面的一大法宝。解放思想是永恒的课题,应当成为我们思想的一种常态。同时,解放思想又是有具体历史背景的,在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解放思想会有不同的任务和要求。当前,我们解放思想的重点任务是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
根据科学发展观解放转变观念的要求,院党组班子要克服思维定势,增强发展意识和竞争意识。同时,要克服片面的“法律至上”观念,牢固树立“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真正做到理论认同、实践认同、感情认同;要克服就案办案的倾向,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意识,在工作中真正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要克服司法神秘主义,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增强司法为民的自觉性;要克服片面强调审判独立的理念,牢固树立接受监督的意识;要克服对西方法治理念的盲目崇拜,坚持一切从国情出发,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2.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新阶段,要适应新形势,进一步提高班子和队伍的素质。要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要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文明执法;要严格程序,注重证据,公正办案,依法办案;要认真贯彻法官法,加大干警的业务培训,主动接受路局、站段、检察院以及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公正司法能力。
3.作风建设需进一步加强
作风建设是我党光荣的革命传统,是党克服战胜一切困难,不断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强调了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强调要加强新形势下的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在各级领导干部中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省高院、中院、路局对作风建设高度重视,分别对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进行了部署。我院干警要充分认识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意义,坚决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及本院关于作风建设的要求和部署,增强作风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根本宗旨,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力争在全院形成“文明、高效、清廉、热情、公正、进取、和谐”的机关作风,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解决突出问题,深化制度落实,进一步提升队伍整体素质。通过全面加强作风建设,努力形成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思想作风;恪尽职守、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公正司法、热情服务的审判作风;严格规范、严明有序的纪律作风;严于律己、有效监督的廉洁作风;率先垂范、敢抓敢管的领导作风。
三、主要改进措施
1.贯彻“从严治院”工作方针,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
(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领导水平和能力。以“团结、实干、创新、廉洁”为目标,深入开展“四好班子”创建活动,建设坚强有力的“钢班子”;坚持抓好中心组学习,提高领导班子政治理论水平,提高把握大局的能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完善议事规则,提高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能力;坚持改进领导艺术和作风建设,提高司法管理能力和司法审判能力;坚持集体领导与分工协作相结合,提高综合协调能力。
(2)加强中层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
加强中层领导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质。强化用心谋事、用心想事、用心干事的“三心”意识。进一步落实“一岗三责”制度,抓好中层干部述职、中层干部月写实、中层干部岗位交流、岗位培训,对不能履行职责的中层干部实行谈话、戒免,不断提高中层领导干部的履职能力建设。
(3)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提高干警政治素质。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强队伍形势任务教育,不断提高服务和谐铁路建设意识;强化司法为民意识,继续深入加强队伍宗旨教育,把依法实现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积极落实司法为民各项措施,程序上落实审判公开制度,形象上规范自己言行,司法中做到便民和利民。
(4)加强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坚持真抓实干的作风,落实逐级负责制,加强制度和措施的执行力;坚持求真务实作风,领导干部要有深入实际的工作作风,法官要有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后勤保障人员要有“由我来办、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工作作风;坚持深入群众的作风,以人为本,结合干警的内在要求,进行人性化管理。
(5)加强院风建设,大力创建学习型法院。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改革创新精神;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坚持开展艰苦奋斗、“两个务必”教育,弘扬“西铁法院精神”,努力营造法院文化氛围,丰富法院文化载体,加强对审判场所、办公区域的布置,建好法院文化长廊,努力营造庄重威严的审判氛围和具有浓厚的审判文化、廉政文化氛围的办公环境;开展多种形式的文体活动,培养干警文明高雅的情趣,陶冶干警健康向上的情操;建立健全信息调研机制,完善信息宣传调研考核制度,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在全院形成大调研格局;建立长效学习教育机制,进一步深化技能大练兵活动。
(6)深化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法院科学发展。要成立青年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青年工作。要出台鼓励参加司法考试的措施,在时间上、精神上、物质上给予青年干警一定的支持和鼓励;鼓励年轻人参加法官会议,参与案件讨论,撰写调研文章,让他们尽快成才。今后,法院严格执行《法官法》的法官准入制度,从源头上堵住法官队伍长期低素质循环的漏洞;建立适应法院发展的缺员补充机制,加大对取得司考资格的本科生及研究生的录用比例;根据法院的需要,注意进人的统筹安排,注意专业人才的引进。要建立教育培训机制,促进人才的全面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对新录用人员应当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对晋升领导职务的人员应当在任职前或者任职后一年内进行任职培训,对从事专项工作的人员应当进行专门业务培训,对法院全体人员应当进行更新知识、提高工作能力的在职培训。
(7)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造就清廉法官队伍。全面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具体措施,坚持把反腐倡廉纳入日常教育,每半年研究1次党风廉政工作,中心组专题学习反腐倡廉内容每年不少于4次;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党的作风和纪律教育,加强职业道德和规章制度教育,认真执行“五个禁止”和“两项规定”,每半年召开1次党风党纪专题教育分析会;不断创新反腐倡廉教育形式,坚持“党风双月谈”,全年召开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会议不少于6次。坚持法官行为季度谈和领导干部月写实制度;严格廉政谈话制度,完善反腐倡廉教育考核制度;加强对重要部门和关键岗位权力行使的监督,开展对“收支两条线”执行情况的监督监查,严格大宗物品采购管理,严格执行《评估、拍卖机构遴选办法》和《民事执行案件对外委托评估拍卖工作规则(试行)》等制度;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违反审判纪律的行为,加强信访举报工作,设立举报电话,完善对实名举报的反馈和回复制度;大力宣传、表彰、奖励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树正气、树新风。
(8)关心爱护干警,切实做好特殊时期的队伍稳定工作。根据当前我院所面临的处境和干警队伍思想状况,一定要把稳定干部队伍的工作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要教育全体干警,增强危机意识,加强学习、锻炼,提高自身能力,以高素质迎接铁路法院管理体制改革的挑战;要广泛地开展谈心活动,和风细雨,情感于人,特别领导干部要以自己廉洁正直的人格魅力来影响教育部属;三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地解决好干警政治待遇和福利待遇问题,多关心爱护,使干警切实感到单位的领导关心,党组织温暖,从而使干警从内心激发出立足本职、干好工作的热情。
2.贯彻落实“公信立院”工作方针,全面加强审判管理和行政管理,提高案件质量和行政效能。
(1)开展审判资源整合、加强行政管理工作
根据本院审判力量严重不足,部门设置过多配合协调难度大的实际状况,在取得成铁中院党组批复同意后对我院审判资源做些整合、加强行政管理。具体方案是:我院在保持编制定员不变、部门对外名称不变、部门工作职能基本不变、部门负责人职级待遇不变的前提下,成立刑民审判管理中心、立案审判质量管理和执行中心、司法行政管理中心。三个中心隶属党组和审判委员会管理。刑民两庭审判人员和书记员共同办理刑事和民事案件,其他庭室人员岗位相对固定,但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统一调配使用。本院党支部与三个中心相对应设置。这样调整,才能有效解决我院审判力量严重短缺和部门工作量不均衡问题,促进我院各项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高审判效率和行政保障水平,为提高案件质量创造条件。
(2)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审判管理,提高案件质量。
建立法官会议制度。要建立院内、庭内的法官会议制度,就案件事实认定、证据分析、法律适用等进行定期讨论交流,丰富法官认知,强化法官理性思维,统一思想认识,达到法律统一适用的目的。要指定专人负责梳理、提炼当前审判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由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组织审判人员进行研究讨论。组织法官开展经常性法学专题研讨会,组织学术讲座,组织法学沙龙活动等。
进一步完善公检法沟通协调机制。按照“分工负责、互相监督、互相制约”的原则,加强沟通,完善工作协调配合机制,建立多层次、经常性的工作联系制度,要坚持好公检法“三长”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工作沟通,做到适用法律上协调、办理重大诉讼案件配合协调、办理党委、人大关注的大要案、重大民事案件上协调。
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积极加强与铁路有关部门的交流沟通,建立多元化解决矛盾纠纷的平台和沟通协调机制,充分运用各种手段,加强调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程序之前,促进社会和谐,促进铁路稳定。
完善学术调研工作机制。通过每年的重点课题调研、学术研讨会等活动,实现理论研究与审判实务的有机结合,为提高一审案件质量提供理论支持,促进成果的转化,为审判实践提供指导。继续开展重点课题调研。坚持学术研讨会制度。组织本院学术研讨会,展示理论研究成果,提供交流探讨平台,提高法官学术调研能力。
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在办案责任系统各管理职责有效实施的基础上,确立必要的管理责任,通过办案流程管理职责,使各管理主体管理权责明确,管理秩序良性运作,通过各尽其力、各守其位,又互相联动的质量过程管理,达到保证办案质量的目的,实现对办案活动的全流程有效管理。
完善大要案管理制度。加强对刑事、民事等各类大要案的管理,加强对大要案件审判的指导,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规范报告程序,加强督办力度,严把案件质量关。
坚持院庭长办案制度。对院庭长主办案件进行量化考核,规定院庭长每年主办案件的数量,副庭长以办案为主,通过院庭长办案,了解审判情况,加强审判管理。
完善院庭长管理机制。紧紧抓住院庭长审判管理的核心环节,强化院庭长的审判监督、管理职能,监督合议庭工作的落实,卡控案件质量。规范裁判文书签发。规范、统一法律文书签发,明确规定各类文书的签发权限,加强院庭长的审判监督与管理,实行责任制,落实追究制,确保审判工作质量与效率。强化裁判文书评查,加强庭审考评观摩,坚持院庭长旁听案件,卡控案件质量。
进一步完善审委会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的职能作用,推动审判委员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案件质量。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对审判工作的宏观和普遍指导作用,加强审判委员会审判经验总结工作。坚持案件讨论制度,做好审判委员会委员旁听案件工作,建立资深法官、合议庭成员列席制度,确保案件审理质量。坚持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加强司法协调配合,落实法律监督,提高案件质量。
抓好裁判文书上网工作。落实公开审判制度,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法官质量意识,提高裁判文书制作水平。每月按不低于生效裁判文书20%的比例,将裁判文书在互联网上公开。
建立服判息诉工作机制。通过加强服判息诉工作,引导承办法官树立对案件质量负责到底的意识,促使法官提高司法能力,促进一审质量的提高。强化判前释法和判后释疑工作。判决前,对当事人纠纷涉及的法条内容,法官可进行必要的释明。对不服裁判结果的当事人,由承办法官结合案件事实和双方争议焦点,分析是非过错和责任归属,解释裁判依据,阐明审判过程及判决理由,提高法官案件质量意识。强化初访接待制度,促进案结事了意识,达到源头治理目的。完善涉诉信访案件的统一协调机制,大力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公安、检察院等有关单位和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共同做好涉诉信访工作。
完善审判工作目标考核机制。通过目标管理考核等行政手段,加大对调解率、上诉率、息诉服判率等指标的考核力度,调控工作重点和中心,引导法官强化一审案件质量,促进案结事了。
完善法官业绩考评制度。建立以法官办案质量、效率为核心,以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为标准的法官业绩档案和法官业绩考核评价体系,建立相互制约、运转高效的审判管理体系,将考评结果与法官的政治荣誉、经济利益、职务升迁紧密挂钩,加强法官的案件质量意识,促进审判管理。
(3)加强案件质量评查监督工作。
对已审结、执结的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程序适用和实体处理等各个方面实施案件质量监督,对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进行审查、评定,及时发现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法官的质量意识。加强常规评查。着重对审结、执结并已归档的刑事、民商事和执行案件,每季度至少按审结或执结案件20%的比例,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评查,发现审判执行工作中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加强三类案件评查制度。对改判、发回重审、再审案件做到全部评查,进行具体检查分析,提出分析报告,作出是否属于差错案件的评查结论。对责任人实行问责制和原因剖析制。积极开展专项评查。根据上级法院的要求和本院实际情况,确定对某一阶段或某一类型的案件进行专项评查,或对涉及审判质量的专门事项进行专项评查,作出客观的、准确的评价,及时发现问题,积极督促整改,推进执法统一,推动审判质量管理。
3.贯彻落实“科技强院”工作方针。全面加强法院基层基础工作,实现审判办公现代化。
积极汇报,争取上级财力支持,以加强审判法庭和办公场所建设为依托,加强科技法庭建设、法院办公专网建设、法院安检监控网络建设、交通车辆建设、学习生活服务设施建设和经费保障机制建设,努力实现办公办案自动化、信息传输网络化、后勤保障现代化、行政管理智能化、维护服务专业化,建成具有一流设施、一流管理的现代化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