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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要闻 生态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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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
座谈交流凝共识,集思广益谋发展
为推动省法院《关于实行大熊猫国家公园四川片区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的意见》落地落实,确保集中管辖改革平稳过渡、有序运行, 5月18日至21日,成铁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清明、审委会专职委员徐翔、成铁二院党组书记、院长苏青等一行9人,前往绵阳、德阳两地法院(平武县法院、安州区法院、北川县法院、绵竹市法院、什邡市法院)调研环资审判工作,就大熊猫国家公园四川片区环资案件集中管辖有关事宜与当地公、检、法等机关相关负责同志进行了座谈。绵阳中院、德阳中院相关院领导及环资庭负责人陪同调研。座谈会上,徐翔专委介绍了成铁两级法院的改革和环资案件集中管辖相关情况,苏青院长就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的设立背景、管辖范围、审判模式等进行了介绍,并表示希望与当地公、检、法等相关部门加强沟通与协作,畅通立案、审判、执行等全流程沟通渠道,实现共建、共享、共赢。与会同志就集中管辖规定如何落地落实、专门化审判配套机制以及跨区划集中管辖环资案件的难点、痛点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并提出了意见、建议。绵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勤、德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徐文昌及五家涉及大熊猫国家公园四川片区的基层法院负责人均表示坚决贯彻落实最高法院、省法院关于大熊猫国家公园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改革的决策部署,全力支持积极协助成铁两级法院做好环资案件审判工作。杨清明副院长以“对接”“交流”“学习”三个关键词阐述了此次调研目的,对德阳、绵阳两地法院坚决贯彻集中管辖改革要求及公安、检察等相关部门的理解和配合表示感谢,并指出:一是改革发展肩负新使命这次环资案件集中管辖改革是最高法院、四川省委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的重大举措,我们共同肩负着构建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环境保护共同体,提升长江上游生态环境协同治理水平的使命和任务;二是学习借鉴开创新模式成铁两级法院将学习和借鉴当地法院的环资审判经验和先进理念、做法,同时创新方式、方法,开创专门法院、地方司法机关生态环境协同保护新模式;三是协作共建展现新作为成铁两级法院将主动与公安、检察等部门加强联系,相互配合协作,共同服务当地绿色发展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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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
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到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考察学习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4月26日,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诚亲自带队赴阿坝,就贯彻落实省法院大熊猫国家公园环资案件集中管辖相关事宜,与阿坝州中级人民法院及汶川、茂县、松潘、九寨沟人民法院开展座谈调研。会议得到阿坝州委政法委和检察院、公安机关等相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响应,州检察院三级高级检察官薛伟、州公安局法制支队副政委郑鸿志参会会议并就实践中法律适用问题及强化联动法治宣传作交流发言。 成铁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徐翔同志通报了环资案件集中管辖相关情况;成铁二院党组书记、院长苏青深入解读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实行大熊猫国家公园四川片区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的意见》文件内容及精神,并通报了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入驻天府中央法务区及下一步案件集中管辖推进情况;成铁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清明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汶川、茂县、松潘、九寨沟等部分行政区划地处大熊猫国家公园四川片区内的基层人民法院主要负责同志,就近年来环资案件的审判情况、经验做法及下一步案件集中管辖司法协作机制等问题,与成铁两级法院进行了深入研讨交流。会上,阿坝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秦海同志作了题为《司法携手同行,共护熊猫家园》的主题发言。他表示,阿坝两级法院将从讲政治的高度,坚决拥护最高法院、省法院关于大熊猫国家公园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改革的决策部署,以最积极的姿态、最扎实的行动全力支持改革,深刻领会集中管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准确把握集中管辖案件范围,全力支持配合好成铁两级法院工作,共同实现对大熊猫国家公园山水林田湖草等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完整性和系统性保护,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局面。杨诚院长介绍了成铁两级法院的改革背景、发展定位,感谢阿坝州委政法委及两级法院对大熊猫国家公园四川片区环资案件集中管辖的理解与支持,州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对集中管辖的理解与配合。杨诚院长指出,今后,成铁两级法院要做到以下四点。一、要努力学习,转变角色,切实承担起大熊猫国家公园守护者的神圣使命;二、要坚定司法为民原则和价值追求,探索司法为民、便民新机制;三、要建立信息沟通反馈机制,实现阿坝州环保政策和大熊猫国家公园司法有机结合,共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四、要主动与友邻法院、行政部门加强联系,建立协作机制,实现共建、共享、共赢,共同推动环资审判工作上台阶,确保大熊猫国家公园环境资源保护效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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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
生物安全法4月15日起施行
生物安全法4月15日起施行,这是生物安全领域的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系统性、统领性法律,它的颁布和实施起到一个里程碑的作用,标志着我国生物安全进入依法治理的新阶段。这部法律的出台,在生物安全领域形成国家生物安全战略、法律、政策“三位一体”的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强化了防控重大传染病和动植物疫情的法律制度,集中体现“以人为本”的立法原则,让生物技术发展更好服务于国家发展、人民幸福、人类文明进步。什么是“生物安全”?发现传染病、动植物疫病时该如何做?一起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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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
《关于实行大熊猫国家公园四川片区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4月12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官宣了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具体的案件管辖范围和地域管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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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
震惊!大熊猫国家公园竟有这么多法律保护对象!
大熊猫国家公园拥有8000多种野生动植物,在这里,受到保护的不只是大熊猫!大熊猫国家公园地跨四川、陕西、甘肃三省,覆盖了大部分野生大熊猫种群及其栖息地。这里还生活着雪豹、川金丝猴、绿尾虹雉、朱鹮、珙桐、红豆杉等8000多种野生动植物,是全球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地区之一,具有全球意义的保护价值。图为大熊猫,图片源于网络据初步统计,大熊猫国家公园内有脊椎动物641种,其中兽类141种、鸟类338种、两栖和爬行类77种、鱼类85种。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25种,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有:大熊猫、川金丝猴、云豹、金钱豹、雪豹、羚牛、林麝、马麝、中华秋沙鸭、玉带海雕、金雕、白尾海雕、白肩雕、胡兀鹫、绿尾虹雉、雉鹑、斑尾榛鸡、黑鹳、东方白鹳、黑颈鹤、朱鹮等22种。图为金钱豹,图片源于网络图为红腹角雉,图片源于网络图为金丝猴,关克摄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有:藏酋猴、亚洲金猫、黑熊、赤狐、岩羊、鬣羚、血雉、红腹角雉、蓝马鸡等103种。图为岩羊,图片源于网络有种子植物197科1007属3446种,其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35种。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有红豆杉、南方红豆杉、独叶草、珙桐、光叶珙桐5种。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有连香树、水青树、独花兰、香果树、水曲柳、秦岭冷杉、岷江柏木等30种。图为珙桐,被誉为“植物界的大熊猫”,图片源于网络法律小课堂   刑法针对野生动植物保护的重点罪名第三百四十一条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第三百四十四条 【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三百四十一条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第三百四十四条 【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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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
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正式入驻天府中央法务区
“这是四川法院司法改革进程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四川法治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4月9日,成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杨诚在接受采访时说到。什么事让他如此感叹?这和我们老百姓有什么关系呢?原来,当天在中央天府法务区,成铁第一、第二法院及其内设的成都互联网法庭、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正式入驻并启动运行。“以‘五院五庭’为核心的司法聚集区初现雏形,标志着天府中央法务区建设进行实体化运行阶段。”杨诚解释到。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受理哪些案子?为什么要被单独设立呢?围绕这些问题,杨诚进行了解答。“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的入驻运行,是我省法院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探索以生态功能区为单位的跨行政区划环境资源审判体系的生动实践。”杨诚表示,为加大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系统的整体化保护力度,在最高法院的有力指导支持下,在省委统筹部署和四川高院坚强领导下,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设立了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集中管辖7个市州的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及相关恢复性司法执行案件。据介绍,建设国家公园体制是我国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大熊猫国家公园是国家批准设立的首批国家公园,其中四川片区横跨7个市(州)、20个县(市区),占公园总面积的三分之二以上。“该庭的入驻运行,是我省法院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探索以生态功能区为单位的跨行政区划环境资源审判体系的生动实践。”杨诚说到。下一步,该庭将充分发挥集中管辖效能,大力推进线上立案、跨域立案、巡回办案,加强与相关地方行政、检察、公安等机关的协调联动,积极融入 “一园三江”生态司法保护协同治理格局,为大熊猫国家公园改革试点贡献四川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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